问题 | 大连开发商跑路业主怎么办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遭遇开发商跑路且尚未取得房产证的情境时,当事人须按照以下步骤进行处理:先持有有效的购房协议、土地使用权证明及个人身份证明前往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房产证的办理,然而这一切的前提条件是必须确认开发商已完成初始登记手续,并成功获取了该房屋的大产权证书。若开发商尚未取得房屋的大产权证,并且已经跑路,那么当事人需妥善保存购房协议等相关证据,并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
《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房地产开发企业预售商品房,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二)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三)按提供的预售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6%以上,并已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四)已办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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