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产纠纷案件受理期限是多久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相关法律规定,人民法院在处理简易诉讼案件时,应当在自立案日起三个月内在法定期限内审结完毕;而对于适用普通程序进行审理的案件来说,则需要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完成审判工作。如遇特殊情况需延期的,须经本院院长批准,方可延长六个月;若仍需延长,则应上报上级人民法院审批。因此,涉及房屋纠纷的诉讼案件通常会在三至六个月内得到解决,最长也不会超过一年的期限。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一条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第一百四十九条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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