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老板找你借名买房怎么办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借名买房的详细规定如下:首先,购房者须能够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自己在购买该房屋时的确进行了出资,然而仅凭此项证据尚无法直接证明双方当事人之间是否真正存在借名登记的事实。在此情况下,若主张该房屋应归其所有或请求登记人配合完成房屋所有权的转让登记手续,则将得不到法院的支持;其次,如果购房者选择另行向登记人主张其对该房屋的出资债权,那么这部分争议应当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中关于出资性质的规定来进行处理。在实践中,当事人可能会约定由某一方以他人之名购买房屋,并以他人名义进行房屋登记;最后,如果借名人实际上享有房屋权益,且根据合同约定要求登记人协助办理房屋所有权的转让登记手续,那么这种诉求是可以得到法院支持的。反之,如果出资人未能成功取得房屋所有权,那么他只能向对方主张债务关系,并有权收回其所支付的贷款及相应利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一十七条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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