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购房面积有误差还需要补钱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标准化的商品房买卖协议中,针对面积误差的解决方案主要包括两个方面。首先是由买卖双方自行协商并达成共识,只要双方同意使用面积不得超过1%或0.5%即可生效。无论增加还是减少,只要在协商范围内便可按此执行。而另一种常见策略则是目前大多数房地产开发商所采取的,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制定了颇为权威的3%定值标准。即若面积误差比例处于3%以内,则按照实际测量结果进行结算;反之,若超过3%,买方有权选择退房或要求开发商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这两种方法均为法律认可且具有较高可行性。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出卖人交付使用的房屋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面积不符,合同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以下原则处理:(一)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据实结算,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的,不予支持;(二)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的,应予支持。买受人同意继续履行合同,房屋实际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按照约定的价格补足,面积误差比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承担,所有权归买受人;房屋实际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及利息由出卖人返还买受人,面积误差比超过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买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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