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产官司生效后还需什么手续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权益所有者(即申请人)为自然人的情况下,我们建议您携带相关身份证明文件前往市房屋产权登记中心法律事务科室,提交相关公告申请,并一并提交法院所作出的裁决(或判决书)、以及身份证明(若因特殊原因无法亲自办理该手续,则需另外提交经过公证处公正过的授权委托书与受托人的身份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以备审核。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一十一条当事人申请登记,应当根据不同登记事项提供权属证明和不动产界址、面积等必要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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