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房时面积不够怎么办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商品房建筑面积若达不到标准应按规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当其面积超过合同约定的3%时,买方有权选择解除合约,卖方须退还买方已支付的购房款项及其所产生的利息;反之,在其面积未超出3%的范畴内,则可参照实际建筑面积与合同约定之间存在的误差比例以及买卖合同中详细列明的价格体系,由卖方对误差部分予以差额退赔。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二十条按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计价的,当事人应当在合同中载明合同约定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发生误差的处理方式。合同未作约定的,按以下原则处理:(一)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的,据实结算房价款;(二)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时,买受人有权退房。买受人退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买受人提出退房之日起30日内将买受人已付房价款退还给买受人,同时支付已付房价款利息。买受人不退房的,产权登记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补足;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产权归买受人。产权登记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返还买受人;绝对值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双倍返还买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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