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偷盗和职务侵占哪个更严重 |
分类 | 刑事辩护-职务侵占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1、从性质上讲,盗窃罪的犯罪性质要比职务侵占罪的犯罪性质严重。这一点可以从犯罪的最高量刑标准上体现出来:盗窃罪最高量刑标准为无期徒刑;职务侵占罪没有无期徒刑的量刑标准。
2、在秘密窃取本单位财物的情况下,行为人的行为性质决定于是否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所谓职务上的便利,是指将自己主管、管理、经手的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职务上的便利不同于工作上的便利,前者是职位所规定应该担任的工作而形成的便利;后者是与职位无关,仅因是本单位工作人员,熟悉本单位的环境状况而带来的较易接近作案目标或对象的便利。因此,同是本单位工作人员,若是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窃取本单位财物,则构成职务侵占罪。若利用工作上便利,窃取本单位财物,则构成盗窃罪。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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