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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延期交房违约金支付时间是怎规定的
分类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解答
律师解析:
在约定的交房日期之后的次日起始,如若未能按时交付房屋,违约金应自此开始计算。若期限持续两个月以内,则买房方需要在此期间完成违约金的缴纳;然而如果逾期超出两个月这一期限,此时买方可选择终止购买房屋协议并索求更高额度的违约金作为赔偿。对于能否脱离未完全履行的合同,要求房地产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并按照约定支付违约金这一点,我们应该依据相应的条款来做出判断和决定。关于具体的违约金金额,通常情形下,参照合同约定的内容为准。若在合同中未对违约金作明确约定,那么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根据目前的通行做法,我们可以参考同期银行贷款利率作为参照。然而,尽管目前针对逾期交房所导致的违约金尚无一个统一的衡量标准,但是合同中所约定的违约金比例并非是固定不变的,可以根据实际损失的程度进行适当的调整。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的第十六条规定:当一方以约定的违约金过高为由提出减少时,应当以违约金超过实际损失的30%为标准进行适当的削减;而当一方以约定的违约金过低为由提出增加时,应当以实际损失为基础来确定新的违约金金额。因此,如果由于房地产开发商长期逾期交房给购房者带来的损失远超于合同约定的违约金,那么购房者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适当提高违约金,按照实际损失的程度来确定新的违约金金额,并要求房地产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六条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过高为由请求减少的,应当以违约金超过造成的损失30%为标准适当减少;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为由请求增加的,应当以违约造成的损失确定违约金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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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6 2:33: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