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济南开发商逾期违约金如何赔偿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对于因延迟交付房产而引发的违约金问题,通常情况下此种罚金会被定订在百分之一到百分之一千之间;相关违约金的具体数额将会按照购房者所支付的总金额来做出衡量;然而,在消费者并没有受到任何实质性损害的情况下,这并不应该成为房地产开发商以此为由豁免自身相应责任的合理借口。所以,在购置房产之前,对开发商规定的关于延期交房违约金的条款,都需要严格地遵守并按约支付相应款项。但是在某些特殊情况下,比如当开发商遭遇了无法预测或者无法控制的不可抗力因素,如地震、战争等,并且这些因素已经在合同中得到了明确的约定,那么他们就有必要尽快履行相关的告知义务,这样才能避免因为延期交付房屋而承担违约责任。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