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户口迁走了老家的房子还能继承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户口迁走了老家的房子能否继承,有两种情况:
1、老家的房子可以继承,并且在继承老家的房子时对宅基地使用权同时发生继承; 2、但是老家房子的宅基地所有权不能继承。 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一、现行法律对于宅基地继承的规定: 1、宅基地所有权不可以继承; (1)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 (2)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3)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2、宅基地使用权可以进行继承; (1)不只是农村户籍的子女可以继承,具有城镇户籍的子女也可以继承父母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继承遗产和户口无关; (2)宅基地使用权不能单独发生继承,只有在继承农村房屋的同时对宅基地使用权同时发生继承,遵循房地一体原则; (3)宅基地使用权的拥有是有限定条件的,进城落户子女继承的农村房屋只能居住,或者租赁给他人居住,但是却不能对农村房屋进行改建扩建和推倒重建。 因为不管是改扩建还是重建,都要涉及到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的重新申请和审批。一旦涉及到审批过程,那么进城落户子女的申请肯定是通不过的。如果房屋倒塌或者无法居住以后,村集体有权收回该片宅基地,或者重新分配给有需要的本村集体内部组织成员,或者重新复垦变成农业用地。 二、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二)没有遗嘱和遗赠扶养协议的,或其他未分配财产按照法定继承办理,继承的顺序如下: 1、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1)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2)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2、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3、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三、遗产继承份额的确定,按下列规定办理: 1、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2、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3、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4、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5、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6、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适当的遗产。 7、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由继承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九条,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
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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