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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房产纠纷有没有诉讼期限
分类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解答
律师解析:
在房地产权益方面产生争议时,法律规定了诉讼期限为三年,此期限从受害者知晓或理应知晓其权益遭受侵害的那一刻开始计算。然而,如果自权益受损之日起已经过去了超过二十年时间,那么就不应该再寻求人民法院的保护;但若所涉问题属于不动产所有权以及登记返还财产等事项,则诉讼时效的限制将不再适用。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第一百九十六条下列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一)请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二)不动产物权和登记的动产物权的权利人请求返还财产;(三)请求支付抚养费、赡养费或者扶养费;(四)依法不适用诉讼时效的其他请求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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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9 0:3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