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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买房没过户有纠纷怎么处理
分类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解答
律师解析:
在权利人始终无法实现变更登记的情况下,其当然有权力启动诉讼程序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然而,如果合同尚未届满其有效履行期,那么就必须等到这一期限结束后方能对相关事宜做出进一步的处理决定。在这种情形之下,如卖方拒绝积极配合买方完成产权过户事宜,买方便有权向法院提出申诉,要求卖方履行其应尽的过户义务或者是撤销原来达成的交易协议,同时将已经支付的购房款予以返还,并向买方支付相应的违约赔偿金和其他相关费用。在所有类型的商品或服务交易中,买卖双方均须签订具有法律约束力的买卖合同。若卖方未能依照合同规定,积极配合买方完成相应的产权过户流程,买方可根据此份合同向法院提起诉讼,以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一旦赢得诉讼且得到法院的终审判决支持,买方便可申请法院出具协助执行的公函,然后仅需前往房地产所在的房管部门便可自行办理房屋产权过户手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当事人起诉到人民法院的民事纠纷,适宜调解的,先行调解,但当事人拒绝调解的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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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7 19:25: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