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购房后一直不给网签怎么办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房地产交易中,若开发企业未能提供在线签订合同的服务,那么购买方可通过如下几种途径维护自身权益:首先,可尝试与开发商取得联络,明确表达希望能够通过网络方式订立购销合同并予以登记备案;其次,可将问题反映至当地城市房屋产权及市场管理部门,提出投诉;再次,若各方无法达成协议,购买方有权取消该次购房行为;最后,如因未能及时签订网络合同而导致经济利益受损或者遭遇一房多卖情况时,购买方可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以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十条商品房预售,开发企业应当与承购人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开发企业应当自签约之日起30日内,向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手续。房地产管理部门应当积极应用网络信息技术,逐步推行商品房预售合同网上登记备案。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手续可以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代理人办理的,应当有书面委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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