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预售房屋能否租赁使用合同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房屋租赁合同仅需签署即可生效,签名与加盖公章享有同等的法律地位及效应。所谓房屋租赁合同,乃指房东(住房出租方)与租客(住房承租方)在签订租赁合同时所达成的、明确确立彼此权益与责任的协议。自双方当事人签署或加盖公章之日起,该合同即告成立并生效。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第四百九十三条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最后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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