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开发商不同意违约怎么处理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房地产开发项目中,如果开发商未能严格遵循合同项下的权利与义务,这无疑构成了实质性的违约行为。对于在此种情况下遭受损失的购房者而言,他们将拥有向开发商追索违约责任的法律权力。关于如何确定违约责任的具体形式,则需要根据双方在签订合同时所达成的共识进行判断和决定。倘若在合同条款中并未明确涉及到相关问题,那么购房者有权要求开发商对其因违约行为所造成的实际经济损失给予相应的赔偿。然而,如果开发商拒绝承担违约责任,我们的当事人可以考虑采取向法院提起诉讼的方式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从而促使开发商切实履行其在合同中的承诺,承担起由于违反合约而产生的所有法律后果。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五百八十四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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