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屋延期交付索赔有期限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追索逾期交房所致违约赔付的诉讼时效,期限设定为三年,自被侵权方知悉或理应知晓自身权益受侵害之日算起。然而在例外情形下,当事人可依法请求适度延长该时限。值得注意的是,若被侵权方自权益受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后才提出索赔主张,则将面临人民法院不予受理的困境。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第五百八十五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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