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法律百科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法律问题:

 

问题 商品房合同纠纷第五条规定是什么
分类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解答
律师解析:
我们国家的相关法规条例包括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重要文件。根据我国现行法律规定,如果商品房的认购、订购或者预订等相关协议具备了《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所规定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基本要素和核心条款,且出卖方也已经按照先前的约定全额收取了购房款项,那么这样的协议便应被确认为具有同等约束力的商品房买卖合同。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对房屋的转移占有,视为房屋的交付使用,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房屋毁损、灭失的风险,在交付使用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使用后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接到出卖人的书面交房通知,无正当理由拒绝接收的,房屋毁损、灭失的风险自书面交房通知确定的交付使用之日起由买受人承担,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第五条商品房的认购、订购、预订等协议具备《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并且出卖人已经按照约定收受购房款的,该协议应当认定为商品房买卖合同。
随便看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

 

Copyright © 2002-2024 lawask.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4/15 16:56: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