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商品预售房合同丢了怎么办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您所持有的商品房预售合同不幸遗失,切勿惊慌,首先请确定您已顺利完成房地产预售登记手续。在此基础之上,您可向与您签订预售合同的开发商如实通报情况,并请求对方协助注销该笔预售登记。值得注意的是,在正式申请注销登记之前,您还需按照相关规定,在当地报纸媒体上发布遗失声明以示公正公开。对于整个撤销及补办流程的详细事宜,建议您直接咨询原签订预售合同的开发商,以便获取更为准确和详尽的信息。
法律依据:
《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二款商品房预售,开发企业应当与承购人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开发企业应当自签约之日起30日内,向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手续。房地产管理部门应当积极应用网络信息技术,逐步推行商品房预售合同网上登记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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