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申请延期交房是否违约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倘若延期交付房产成为现实,卖方需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在这种情况下,作为买方的您有权向卖方发出正式的书面催告函,请求与其进行沟通并积极协商以期能够促使其尽速履行购房合同中所约定的义务。若该项催告函经发送后满三个月仍未得到妥善处理,那么您便有权利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行使购房合同中的法定解除权,并要求卖方就此种行为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甚至包括达成退房协议和退还已付款项等诸多事项。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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