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买期房到期不交房可以告诈骗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根据购房协议所规定的交付房屋日期尚未兑现时,这种情况并不被视为欺诈行为,而是明显地违反了契约。作为买方,您有权以书面形式向开发商提出请求,重新协商确定合同最终的执行期限,并强烈敦促其迅速执行此项合同义务。如果经过三个月以上的催告仍无实际进展,买方将有权采取更为果断的措施来维护自身权益——行使合同解除权,并且要求开发商在违约情形下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同时支付合理的违约损失赔偿金。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