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能交房后还能要延期交房违约金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对于已经完成收房手续的购房者,如需主张延期交付所带来的违约金,则需严格遵循诉讼时效规则,且该期限为法定的两年时间。然而,由于每位购房者的具体情况不尽相同,例如在其房屋买卖合同中可能存在特殊性的约定,这些因素均有可能导致购房者在是否有权利主张违约金损失、以及如何准确计算违约金数额等方面产生困扰。在此种情形下,我们强烈建议您在必要时寻求专业法律顾问的协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五百七十八条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第五百七十九条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报酬、租金、利息,或者不履行其他金钱债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支付。第五百八十四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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