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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广西购房定金怎么退还
分类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解答
律师解析:
关于购房定金的退还事宜可依照以下方式进行操作:若交款方已经严格按照事先约定尽职尽责地完成了其所应承担的各项义务,则其支付的购房定金应当予以退还,亦或该款项可转抵为房屋价格中的部分金额;反之,若收款方未能严格履行其在约定中的各种责任与义务,导致定金无法实现其原定的支付目的,那么此情况下,定金则有权被原样退回或是获得两倍于其原本价值的返还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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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8 10:45: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