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商品房买卖合同可以保全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诉讼程序中,一般的购房合同是难以作为诉讼保全的标的物。原因在于,仅仅持有购房合同而未办理房产相关证件的房屋,由于其所有权归属尚未明确,因此在法律上存在着权属争议,难以为诉讼保全提供有效保障。然而,若涉案房屋已由当事人支付了部分房款并与其主张的案件事实密切关联,那么这类购房合同便可被视为具有保全价值的财产。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二条保全限于请求的范围,或者与本案有关的财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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