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购房合同已签没付定金能否退房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1)项目延期交付情况颇为严重。所谓“延迟交付”,即是指在开发商和购房者双方均已签订合约并明确约定的交付日期后,未能收到来自开发商关于入住相关事项的正式通知。若开发商在此期限之后依然无法履行其交付义务,购房者便有权向开发商提出退房申请,同时要求开发商退还所缴纳的定金和支付利息以弥补房款损失;
(2)开发商缺乏必要凭证以及合法批准文件导致整个合同被判定为非法无效。依照现行法规规定,开发商在进行楼盘建设及售卖房屋等行为时,必须具备所有相关证件方可进行。若开发商未能提供完整的证件资料,则视为违规操作,由此与购房者签订的合同将被判定为无效合同。鉴于该合同已被认定为无效,购房者应尽快腾出房屋,而开发商也需全额退还购房者所缴纳的全部房款; (3)无法取得房产所有权证书。因开发商自身原因,购房者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无法获得房产所有权证书,若合同条款中有明示此类情形下可选择退房,那么购房者即可据此要求退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六条因当事人一方的违约行为,损害对方人身权益、财产权益的,受损害方有权选择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或者侵权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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