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预售合同内延期交房违约金怎么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对于逾期交房的违约金,一般的约定范围在1%至1‰之间;而关于违约成本的计算,则是根据房屋总价来进行的。对于开发商而言,若未能封顶且既无拖延也无法按时交房,那么消费者即便无任何损失,也不能据此为由将其作为推卸责任的借口。对于已经明确约定的逾期交房的违约金,必须严格依据合约支付,只有当开发商有免责事由(例如地震、战争等国际公约规定的不可抗力事件),并且妥善履行了告知相关方的义务,才可能避免承担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若逾期交房的违约金具体计算方式在协议中未作明确说明,那么应该参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相关主管部门公布或有资质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来确定。若开发商逾期交房并不存在免责事由,那么开发商需要承担商品房逾期交付的法律责任,这其中包括向消费者支付逾期违约金以及在特定情况下、满足一定时间期限后,消费者有权解除合同等。在大多数情况下,《商品房预售合同》都会对开发商支付逾期违约金的金额计算方法、支付条件以及消费者解除合同的条件做出详细约定,此时便应严格遵循合同条款执行。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商品房买卖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可以参照以下标准确定:逾期付款的,按照未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逾期交付使用房屋的,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者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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