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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买卖房屋差价纠纷怎么处理
分类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解答
律师解析:
(一)若双方当事人就物业增值收益之差额损失得以通过磋商议定者,应依此协议为准;(二)若双方当事人无法达成共识者:1.在原则上,可参照同类房产的市场交易价格与其买卖契约成交价之间的差异来确定物业增值收益的损失;2.若是举无可参照的同类房产,可借助专业机构进行评估,以确定物业增值收益的差额损失。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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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6/1 9:35: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