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新密购房定金纠纷怎么解决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房地产交易中,如购房人已按照约定支付了定金,则该定金可充当交易价款或者予以退还;然而,若由于特殊原因诸如自然灾害等因素导致买卖双方难以签订具体的商业合同、或者在上一步的基础上,因对协议以及补充协议中的重要条款未能达成共识而导致无法顺利签署交易合同,其责任并不完全归属任何一方,因此在此类情形下,定金是有可能被退还的;此外,如果卖方单方面违反合同规定,导致交易无法继续进行,那么定金也可以被退还并加倍赔偿;但除此之外的其他情况,定金通常都是不予退还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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