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北辛安回迁房延期交房如何维权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一、买受人具备行使合同解除权之权利鉴于当事人其中一方出现延迟履行主要债务的情形,且经过适时催告后方在合理期限内依然未能履行其义务,另一方即有权依法解除契约。然而,解除权的有效期间仅有一年时间。在此一年期限之内,买受人均可随时向开发商发出书面通知以解除合同。若逾期超逾一年期限,则视为自动永久性放弃该项解除权(除非基于其他特殊原因,如严重的质量问题等需要解除合同)。二、买受人有权请求支付违约金或赔偿损失当出卖方未能按照约定日期交付房屋时,应承担支付违约金或赔偿损失的责任。双方当事人可以事先约定,一旦任何一方违约,应当依据违约情节向对方支付相应金额的违约金;同时亦可约定因违约行为所导致的损失赔偿额的具体计算方式。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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