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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延期交房二年物业费是多少
分类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解答
律师解析: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之规定,小区业主需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具体条款,依法向物业管理公司交纳属于自身、与居住相关的物业服务费用。若业主持有房屋且实际使用者并非自己,存在书面合同约定时,便须按照合同中的具体内容进行操作,但即便如此,作为业主仍需要对物业服务费用的连带缴纳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关于具体的物业服务费用的缴纳方法和流程,《物业管理条例》的第四十一条中已详细规定如下:业主须严格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履行支付物业服务费用的义务;如业主与物业实际使用人之间有书面约定,由物业使用人承担物业服务费用的,亦需遵循此约定,同时业主仍需承担连带缴纳费用的法律责任。对于已经建成完工但尚未出售或尚未交付给物业购买者的物业,其物业服务费用应由建设单位负责承担支付。
法律依据:
《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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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1 21:10: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