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委托购房定金合同有法律意义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购房定金合同争议中所涉及的代理人签字是否具有法律效力问题,我可以明确地回答您,确实如此。只要在签署过程中得到了委托人的授权且办理了相关的公证手续,那么代理人所签署的合同便具有完全的法律效力。而为了进一步确保这一代理行为的合法性和有效性,我们建议您前往公证机关进行委托公证。若在合同签署过程中,并非由本人亲自签名,并且对方也未能提供相应的授权委托公证书,那么这份合同将不具备任何法律效力。
对于定金合同的成立条件,主要包括以下三个方面:首先,当事人双方必须就定金担保的具体内容达成共识;其次,该合同应采用书面形式予以记录;最后,定金担保合同中必须详细列明依照法律规定应当载明的各项内容。 针对购房定金合同争议的处理方式,主要有以下四种途径可供选择:第一,通过与开发商进行友好协商来解决问题;第二,向相关行政管理部门提出申诉请求;第三,依据与开发商之间达成的仲裁协议,向指定的仲裁机构申请仲裁;第四,若未签订仲裁协议或仲裁协议无效,则可以直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一条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行为人实施的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行为人实施的行为未被追认的,善意相对人有权请求行为人履行债务或者就其受到的损害请求行为人赔偿。但是,赔偿的范围不得超过被代理人追认时相对人所能获得的利益。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行为人无权代理的,相对人和行为人按照各自的过错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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