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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商品房预售合同是期房吗
分类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解答
律师解析:
购房过程中,期房的购买通常需要签署预售合同。这主要是因为期房尚未完成建造,因此只能先签订预售合同以确保交易的合法性和稳定性。预售合同是指商品房预售方(开发商)与预购方(消费者)之间就商品房的预售事宜达成的书面协议。该协议规定了预售方在约定的期限内将已经建成的商品房所有权转移至预购方,同时,预购方需向预售方支付定金或部分房款,并按照约定的日期接收商品房。而商品房买卖合同则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出卖方)将已经竣工的房屋向社会公众进行销售,并将房屋所有权转移至买方,买方则需支付相应的价款。它被视为商品房交易中最关键、最重要的凭证之一,也是明确开发商及消费者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律依据。商品房预售,则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将正在建设中的商品房出售给承购人,由承购人支付定金或房价款的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登记的效力】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第二百一十条【不动产登记机构和不动产统一登记】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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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7 11:27: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