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延期半年交房赔付多少钱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倘若房产权所有人未能按照与购买者达成的协议期限将房产交付给后者,且超过了协议约定的时间长达六个月以上,那么违约方应当与受损害方进行充分沟通和磋商,旨在协商决定如何补偿因延迟交付而导致的经济损失。在此过程中,最高赔偿金额不应超出实际损失数额的三十%。如果相关的合同文本对此类问题没有作出明确的约定,那么我们便需要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参照购房者所支付的购房总价款,同时参考中国人民银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所制定的金融机构收取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以此为依据来计算出相应的违约赔偿金。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过高为由请求减少的,应当以违约金超过造成的损失30%为标准适当减少;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为由请求增加的,应当以违约造成的损失确定违约金数额。《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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