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商品房不集中供暖可以退房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倘若由于如下四种具体事项中任意一项的缘故,导致所购买的住房未能按照预期时间完成交付,或已经确认交付的住房经过权威机构的检测认证,其主体结构质量未能满足相应标准和要求:
首先,房屋的主体结构质量未达到相关国家、行业或者地方性标准,以至于该住宅无法交付给业主正常使用; 其次,对于那些已经交付使用的房屋,经过严谨、全面的检查,发现这栋房子的主体结构存在着难以忽视的质量问题; 再者,如果房屋本身存在严重的质量缺陷,这些问题对用户日常生活的居住环境以及舒适程度产生了极大的负面影响; 最后,当开发商与购房者签订完房屋买卖合同后,却将原本属于自己的房屋转售给了其他第三方,或者未经购房者同意,擅自将该房产抵押给了其他第三方。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第一款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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