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一房多卖赔偿多少倍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商品房买卖协议正式签订并生效后,倘若卖房者再度将该房地产出让给其他买家,导致原本商品房买卖协议中所确定的交易意图无法得到切实履行时,未能成功取得该房地产所有权的买方有权请求法院撤销该份商品房买卖协议,同时要求卖方全数退还其已经支付的全部购房款及相关利息,并对因此而产生的经济损失进行赔偿;除此之外,买方同样拥有向卖方提出赔偿请求的诉讼权,赔偿金额不得超过其已支付购房款总额的两倍。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无法取得房屋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1)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2)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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