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怎么追交房违约金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倘若开发商未能按照约定交付房屋,便已构成违约行为。购房者有权据此追究其违约责任。若经合理催告后开发商仍未能于三个月期限内交付房屋而又无法给出正当理由解释,那么购房者完全有权利解除此项合同,同时所有由此引发的经济损失均应由开发商全权承担。反之,若开发商经催告按时在三个月内完成了房屋交付,尽管如此,购房者仍然无权解除合同,但却可向开发商提出赔偿请求,以弥补因逾期所造成的经济损失。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将符合交付使用条件的商品房按期交付给买受人。未能按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因不可抗力或者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其他原因,需延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及时告知买受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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