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地产一房多卖合法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之规定,房地产开发商若实施“一房两卖”的不当行为,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负责赔偿未能成功购得该房产的买受人因此所遭受的损失,同时赔偿的金额不得超出其所支付购房款项的一倍。具体而言,当出卖方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因自身原因导致合同无效或被依法撤销、解除时,买受方有权要求退还已支付的购房款项及其对应的利息,同时还可要求出卖方承担赔偿损失的责任,且赔偿金额最高不超过其已支付购房款项的一倍。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
对房屋的转移占有,视为房屋的交付使用,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房屋毁损、灭失的风险,在交付使用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使用后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接到出卖人的书面交房通知,无正当理由拒绝接收的,房屋毁损、灭失的风险自书面交房通知确定的交付使用之日起由买受人承担,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 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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