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西安房地产无预售证违法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房地产开发商未依法获取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书的情况下擅自与购房者签订商品房销售合同,这种行为应被视为欺诈性行为。在遵循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购房者有权通过向法院提起诉讼来要求判定该合同为无效合同,或者申请撤销商品房销售合同。
此外,当出卖方在签订商品房销售合同时,故意隐瞒其尚未获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事实或提供虚假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从而导致合同被认定为无效或被撤销、解除时,购房者有权要求退还已支付的购房款项及其相应的利息,同时还可要求赔偿经济损失,并且可以进一步请求出卖方承担不超过已支付购房款项一倍的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六条
商品房预售实行许可证制度。开发经营企业进行商品房预售,应当向城市、县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