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预售合同不一样怎么办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商品房预售合同条款存在不公现象,双方均有权通过友好协商来解除此种情况,但若协商未果,其中任何一方皆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提出申请,要求对该预售合同进行撤销处理。在此需要指出的是,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若在订立商品房预售合同的过程中出现了显失公平的局面,或者某一方采用了欺骗、威胁等手段致使另一方处于不利地位,那么遭受损失一方可获得法律赋予的撤销合同的权力。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
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 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条 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一条 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