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延迟交房是否属于根本违约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倘若房地产开发商未能遵循事先制定的期限交付所出售之房产,此种情形将被认定为严重违约行为。若甲方超出约定日期仍未完成交房手续,并且达到了双方在合同条款中所明确界定的解约条件。在此等状况之下,作为地产开发商有责任依照约定的期限交付已售出的房屋;
然而,如果延迟交房的期限过长以至于无法按照原计划进行,那么购房者将有权依法解除之前签署的合约、终止交易,同时向开发商索回已经支付的楼款及相关的利息收益。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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