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商铺违约不交租如何处理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商铺租赁协议违约行为理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首先,关于继续履行合同义务,这一责任形式被称之为“实际履行”,它是指在承租人违反租赁合同规定的情形下,出租人可以向法院或仲裁机构申请强制执行,以保证租赁合同的完全履行。 其次,对于因承租人未履行合同义务而导致的损失,出租人有权要求承租人采取适当的补救措施进行弥补。 最后,如果承租人未能按照租赁合同的约定履行其义务,且在采取了补救措施之后仍有其他损失,那么出租人有权要求承租人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损害赔偿的具体方式包括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以及适用定金罚则等多种途径。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民法典》第五百九十八条出卖人应当履行向买受人交付标的物或者交付提取标的物的单证,并转移标的物所有权的义务。《民法典》第五百九十九条出卖人应当按照约定或者交易习惯向买受人交付提取标的物单证以外的有关单证和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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