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买房未过户卖房违约怎么办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针对因购买物业后未能及时办理产权变更手续而引发的纠纷问题,我们提供以下解决方案:
首先,当事人应当积极主动地向出售方咨询并深入了解未能及时办理证件的具体原因,这将成为双方进行协商和沟通的重要依据; 其次,如果在房产交易合同中已经对过户逾期可能导致的违约金作出了明确的约定,那么就应该严格遵循该合同条款进行处理; 再者,如果合同中并没有对类似情况下的违约责任进行明确规定,或者相关规定不够清晰明了,那么就需要参照已实际支付的购房款项,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为金融机构设定的逾期贷款利息收取标准来计算相应的违约金; 最后,如果经过多次催告但在合理期限内仍然无法完成过户手续,那么可以依法解除相应的房屋销售协议。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民法典》第五百九十八条出卖人应当履行向买受人交付标的物或者交付提取标的物的单证,并转移标的物所有权的义务。《民法典》第五百九十九条出卖人应当按照约定或者交易习惯向买受人交付提取标的物单证以外的有关单证和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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