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福建新房子质量问题怎么赔偿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当房屋质量出现严重的问题,足以妨碍到正常的居住条件时,您有权单方面解除这份租赁合同,并且可以依法向房东提出损害赔偿的请求,以此补偿您因此而遭受的经济损失。在这种情况下,您可以选择通过与对方进行友好协商,或者向法院提起诉讼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索赔的方式解决纠纷。若发生在房屋的保修期限之内,您还可以主张房地产开发公司承担起相应的维修义务和责任。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交付使用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出卖人应当承担修复责任;出卖人拒绝修复或者在合理期限内拖延修复的,买受人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修复。修复费用及修复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由出卖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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