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屋预售合同房主不在了如何处理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此情境下,购买方或者业主可依据其个人身份证件、房屋买卖协议以及所有相关付款凭证等资料,向所涉及住房所在地的地方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方积极履行与房产过户有关的义务。在法院胜诉之后,若被告未能予以合作为或未能亲自出庭处理此事宜时,购买方可凭借已获得的具有法律效力的判决书,前往房屋管理部门,依法申请由购买方单独完成房产过户手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一条房地产转让,应当签订书面转让合同,合同中应当载明土地使用权取得的方式。第四十二条房地产转让时,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载明的权利、义务随之转移。第四十三条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后,其土地使用权的使用年限为原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减去原土地使用者已经使用年限后的剩余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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