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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现在的期房只能签预售合同是合法的吗
分类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解答
律师解析:
在房地产交易过程中,期房通常是指开发商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之日起直至成功获取《房屋所有权证》之时,在此期间所开发建设并销售的商品住宅,因处于建设初期,故被称为期房。针对此阶段,购房者购买该类商品房时,应该签署的是预售合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四条商品房预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二)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三)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四)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办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商品房预售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预售合同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登记备案。商品房预售所得款项,必须用于有关的工程建设。第四十五条商品房预售的,商品房预购人将购买的未竣工的预售商品房再行转让的问题,由国务院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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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3 20: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