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房时面积误差怎么赔偿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房产面积差异方面,我国相关法律法规所确立的标准如下:若差异未超过总面积的3%,则按照实际测量面积予以房款结算;而当差异超越这一界限,即达到或超过3%时,买受人有权选择解除合同,出卖人需将已经支付的购房款项以及相应的利息归还买受人;反之,如买受人仍愿意履行该份买卖合同,这部分超过3%的差异可根据面积误差比例与双方事先约定的价格来确定处理方式,具体包括以下几种情况:由买受人进行补足、由出卖人独自承担、由出卖人进行退还或者双倍退还等。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二十条按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计价的,当事人应当在合同中载明合同约定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发生误差的处理方式。合同未作约定的,按以下原则处理:(一)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的,据实结算房价款;(二)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时,买受人有权退房。买受人不退房的,产权登记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补足;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产权归买受人。产权登记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返还买受人;绝对值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双倍返还买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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