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迟迟不给网签可以退房幺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开发商未履行网络签约义务且符合法定或约定的合同解除条件的情况下,购房者有权选择解除房屋买卖合同并退房处理。
然而在现实生活中,尽管我国尚未出台相关法律法规来强制性规定办理网签事宜,但对于开发商而言,其仍负有及时为购房者提供规范、公正的网络签约服务的责任。若有开发商因拒绝或者拖延办理网签而引发争议,购房者若欲寻求退房,需与开发商就此问题另行达成一致意见。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第五百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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