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商品房退房退款凭证是什么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商品房退房的合法依据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首先,在当事人双方达成共识并且同意解除购房合同时,可以进行退房处理; 其次,若商品房逾期交付期限过长,超出了双方确认的逾期时长,也可进行退房处理; 第三,如果商品房的质量无法满足合同中约定的标准,或者经过修复后仍然达不到约定的质量要求,同样可以进行退房处理; 第四,如果由于开发商自身的原因导致购房者无法按照合同约定获得房屋所有权证书,也可以进行退房处理; 最后,当商品房的实际面积与合同中所规定的面积之间的误差比例超过了3%时,购房者有权选择退房。 此外,如果开发商未经购房者同意擅自更改了规划设计方案,也属于可以退房的情况之一。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第五百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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