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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房屋一房多卖应如何赔偿
分类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解答
律师解析:
若卖方存在一房多售行为,对于因违约导致遭受经济损失的买方而言,应依据双方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中的相关条款,对其所受损失作出相应赔偿。若在合同中未作规定,则可通过友好协商方式解决,或者接受有关部门主持下的调解程序,又或者选择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具体的赔偿标准,应当依照买方实际上所承受的经济损失为基础,包括但不限于购房款项及其贷款利息、购房过程中所产生的其他费用等,同时还可以要求卖方承担不超过已支付购房款项一倍的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无法取得房屋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一)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二)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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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6 21:25: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