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房日期退后算不算违约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倘若房地产开发商未能遵守双方签订的相关协议,按时交付所购买的房产,根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此举视为开发商严重违约行为。在这种情况下,买方有权利依照法定程序追究开发商的违约责任。倘若经过买方多次合法催告,并且开发商仍未能在特别规定的三个月期限内履行交付义务,同时也无法给出合理解释以证明延期交付的合理缘由,此时买方有权单方行使权力,解除与开发商订立的房屋买卖合同,并且由此产生的所有经济损失均应由开发商全额承担。
然而,如果经过买方催告后,开发商能够在三个月内顺利完成房产交付工作,那么在此种情形下,买方将失去解除合同的权利,但是可以向开发商提出赔偿请求,要求其对因逾期交付而导致的经济损失进行赔偿。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将符合交付使用条件的商品房按期交付给买受人。未能按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因不可抗力或者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其他原因,需延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及时告知买受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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