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期房盖一半停工了怎么办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房地产开发商不幸离世或是突然消失,使得开发项目面临着无法避免的困境和停滞不前的风险,势必会引发诸多的纠纷和冲突。而此时此刻,对那些已经缴纳了购房款项的潜在购房者来说,他们首先应该考虑采取集体行动,通过联合其他潜在业主的方式向法院提起诉讼,尽快请求冻结查封开发商所拥有的在建工程、土地、房产、预售款专用账户以及其他所有能被追索的资产,以便在诉讼结束之后能够获得充分的赔偿。随后,他们应当积极寻找开发商的踪迹,例如通过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查询并获取开发商注册人代表的联系方式。一旦成功找到开发商,便可通过法律途径进行解决。鉴于开发商存在严重的违约行为,满足了解除合同的条件,购房者有权要求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并要求其支付逾期交付房屋的违约金。
此外,他们也有权利要求解除与银行之间的按揭贷款协议。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当《商品房买卖合同》被解除导致按揭贷款合同的目的无法实现时,购房者可以选择解除按揭贷款合同,从而无需再承担还款责任。若实在无法寻觅到开发商的下落,购房者可以向当地政府部门进行投诉举报,在此过程中,他们应尽可能地联合更多的业主共同参与。 最后,他们需耐心等待国土资源管理局收回土地使用权并重新进行出让,或者期待有新的开发商愿意接手该项目并继续进行开发建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32条
房地产转让、抵押时,房屋的所有权和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同时转让、抵押《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42条房地产转让时,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载明的权利、义务随之转移。《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60条国家实行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23条土地使用权转让时,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随之转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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